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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咸宁市纪委通报

发布者:  时间:2017-06-07 16:18:00  浏览:

[2017]第5期

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办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现将部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通山县旅游局违规发放节假日值班补助问题。2015年,时任通山县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现任通山县职教中心党总支书记、校长)宋朝阳与时任县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现任通山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赵江明二人商定,给节假日值班的干部职工发放节假日值班补助。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县旅游局发放值班补助50141元。2017年3月23日,通山县纪委分别给予宋朝阳、赵江明党内警告处分。

2.崇阳县民政局党组成员汪细农等人工作日午餐饮酒问题。2016年10月21日(星期五)中午,崇阳县民政局军休所所长熊文胜在崇阳县天城镇某餐馆私人宴请崇阳县民政局党组成员汪细农、办公室主任庞立志、福利彩票管理中心负责人张焕龙、物资储备中心副主任汪小琼、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熊艳红等人,用餐过程中,汪细农、熊文胜、庞立志、张焕龙、汪小琼、熊艳红违反有关规定,工作日午餐饮酒。2016年12月20日,崇阳县纪委给予汪细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熊文胜、庞立志、张焕龙、汪小琼党内警告处分,崇阳县监察局给予熊艳红行政警告处分。

3.赤壁市文体新局党委副书记刘松启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3年3月至2014年12月,赤壁市文体新局党委副书记刘松启被抽调到赤壁市产城一体化建设指挥部工作。刘松启担任指挥部综合管理办公室综合组组长期间,经其审核同意,指挥部综合管理办公室违规向13名工作人员发放加班补助、交通补助、降温费32150元。2017年3月27日,赤壁市纪委给予刘松启党内警告处分。

4.嘉鱼县特产局副局长方小刚违规操办儿子“升学宴”问题。2016年8月22日,方小刚在嘉鱼县某酒楼为儿子操办“升学宴”,违规宴请9名同事并收受礼金1800元。2017年3月24日,嘉鱼县农业局直属机关党委给予方小刚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还所收礼金。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清醒看到,“四风”问题积习甚深、顽固复杂,要从以上典型问题中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令行禁止,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坚决抵制不良风气。端午将至,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字当头、实字托底,驰而不息、常抓不懈,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往实里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紧盯重要节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同时,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突出的,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审稿:刘波)

中共咸宁市纪委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