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科党发〔2016〕48号

中共湖北科技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
全面从严治党基层党建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
各党总支、党群各部门,各学院、行政处(室)、科研单位、直属单位、附属单位:
学校基层党组织党的建设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协调推进学校发展规划的重要保障。为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学校基层党建工作走前头、作表率,为推进学校发展规划实施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组织保证,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理论武装,打牢思想建党根基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学校党委中心组学习为龙头、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深化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切实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优化干部在线学习平台,打造新颖活泼、灵活多样的学习载体,健全学习制度,创新学习品牌,使广大党员干部成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主动学习者、自觉实践者和模范贯彻者,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看齐。
2.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建立湖北科技学院干部教育基地,依托各级党校、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以及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宣传阵地,广泛开展马克思主义哲学、党史、国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改革开放史的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形势政策学习教育,加强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教育,强化党性锻炼,坚定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把牢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3.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和法治教育。抓好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贯彻落实,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处(科)室和文明家庭活动。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深化学雷锋志愿服务、道德讲堂等活动,选树身边典型,以优良党风促校风带学风。加强党内法规、宪法和法律学习,开展“法律进单位(处室)”活动,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履职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4.提升党员干部能力素质。牢固树立和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为核心,切实加强学校党员干部能力建设,着力克服能力不足、本领恐慌的问题。开展精准化的理论、政策、教学、科研、管理、法规培训,不断提高党员干部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增强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的能力、推动创新发展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联系服务群众的能力。
5.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及学校实施细则,积极探索网络、新媒体环境下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切实筑牢意识形态防线。建立基层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分析报告制度,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活动,及时了解党员干部思想动态。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坚持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注意解决基层党员干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实施干部职工身心健康服务工程,不断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总支要切实掌握基层党员干部思想动态,每年向学校党委作出专题汇报。要做好各总支所属党外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二、细化管党治党责任,完善基层党建工作机制
6.健全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牢固树立“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的理念,强化“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意识,实行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制度,建立完善党委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党总支推进落实、行政负责人“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党委书记是学校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面从严治党负总责,要抓班子、带队伍、作表率;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单位的党建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党总支书记根据党委部署,负责谋划和统筹推进基层党建工作;支部书记负责落实基层党建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形成聚精会神抓党建的整体合力。
7.强化党委抓党建的主体责任。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基层党的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落实组织领导、宣传教育、选人用人管人、源头防治标本兼治、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等职责。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在本校的全面贯彻落实。在研究决定干部人事任免工作时,主动听取基层党组织的意见,研究决定党员干部行政职务应与拟任党内职务一并研究。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各党总支工作汇报,讨论研究基层党建工作,解决好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配备、经费保障等问题。建立党委成员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指导基层党建工作,积极参加基层党的活动,发挥表率作用。
8.落实各党总支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各党总支要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要求,开展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工作,并在提拔任用干部、决定重大事项等工作中充分发挥政治保证和监督把关作用。在学校党委指导下,认真谋划和扎实推进本部门本单位基层党建工作。协助党委管理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干部,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基层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基层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基层党的统战工作,发挥统一战线成员的优势和作用,支持二级工会、二级教代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依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9.明确党支部抓好党建任务落实的主体责任。党支部要在党总支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认真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要求,抓好党员政治理论学习,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强化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不断提高党支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确保党员质量。注重统筹安排,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把党建各项要求最终落到党支部和每个党员,使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真正落地生根。
三、严肃党内生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10.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严守党的组织纪律,自觉做到“四个服从”。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内部讨论允许有不同意见,同时善于进行正确集中,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制约,重点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执行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追责。
11.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提高解决自身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各党总支民主生活会,由学校纪委、党委组织部共同管理,加强督促、指导,派人参加党总支民主生活会,及时汇总有关情况报告学校党委。
12.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健全完善“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主题党日等制度,丰富党内生活内容,创新组织生活形式,增强党内生活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使每名党员都受到党内生活的严格教育。各级党组织要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向全体党员通报。严肃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组织部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督查,有关情况向学校党委报告。
四、进一步夯实基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13.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和基本保障建设,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服务群众体系、推动发展体系、宣传教育体系、民主管理体系,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深入开展“红旗党支部”创建活动,坚持和完善“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工作机制。加强各党总支和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注重发挥总支委员和支部委员作用,总结推广基层党支部工作法,提升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
14.从严教育管理党员。广泛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坚定党员信念信仰,引导广大党员进一步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时时用党章约束自己的言行。设立党员先锋岗、责任区,开展党员承诺践诺、技能竞赛、岗位练兵、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志愿服务等活动,搭建发挥党员作用的平台,引导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在转型发展上做尖兵、在落实上当能手、在服务上做模范、在业务上争一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制定落实党员发展规划,调控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做好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认真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述职述廉、廉政谈话等制度,确保党员干部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15.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加大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注重人文关怀,坚持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和爱护党员,积极帮助党员排忧解难,把党组织的温暖传递给每一个党员,把基层党组织建成“党员之家”,增强党员干部对事业的认同感、对组织的归属感、对同志的亲情感。
16.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对群团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关心重视和支持群团工作的机制,学校党委每年至少听取一次群团组织的工作汇报,专题研究并解决实际问题。把群团建设纳入基层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和部署,抓好群团组织干部队伍建设,统筹基层党群组织资源配置,提供足额的工作经费保障,支持群团组织发挥各自优势和作用,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五、持续改进作风,着力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17.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总结、运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创造的宝贵经验和有效做法,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坚持把“三严三实”融入经常性学习教育,在立根固本、落细落小、修枝剪叶和从谏如流下工夫,引导党员干部深学细照笃行,使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三严三实”作为党员干部的基本遵循和行为准则,把践行落实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培养造就一支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
18.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持不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湖北科技学院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等制度,紧盯重要时间节点,聚焦突出问题,厉行“三短一简一俭”,大力开展行风评议、明察暗访、投诉举报查处等专项行动,着力解决享乐奢靡、“为官不为”等突出问题。严格落实问责追责机制,加大对顶风违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单位和个人的问责追责力度,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
19.健全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围绕推动“十三五”发展、精准扶贫等工作,积极创新活动载体,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党的群众路线,在转型发展的主战场、维护稳定的第一线、服务群众的最前沿砥砺作风、提升本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意见》及湖北省实施意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基层联系点、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等制度。带头选派优秀干部到贫困村担任“第一书记”,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六、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扎实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20.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坚决防止“七个有之”等问题。各党总支要结合实际,制定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措施,定期就遵守党章、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并作为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进行对照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
21.自觉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处理。强化执纪问责,着力整治和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以及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纪律审查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深入开展巡视工作,实现巡视全覆盖。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制度。
22.强化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通过严格组织生活、党员定期评议、及时谈话提醒等,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明党的纪律、贯彻民主集中制、保障党员权利、选拔任用干部、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贯彻落实学校党委、行政重大工作部署等情况进行监督,促其自觉养成在监督下工作生活的习惯。大力推行民主评议等制度,全面推进党务校务公开,利用媒体、网络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形成监督合力。
23.探索建立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基层廉政文化建设,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免疫力。持续深化改革,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有效堵塞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漏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学校党委积极支持派驻、派联纪检员、学校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凡设立分党委的,要按照规定设立分纪委,分纪委书记由正处级党员干部担任;不设分纪委的,党总支中应当设立纪律检查委员。
七、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打造基层党建“铁军”
24.选优配强基层党务干部。党委要按照《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学校实施办法的规定,注重把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既懂业务又懂党建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党务岗位。一般按照各党总支所属师生员工总数的1%左右的比例配备专职党务工作者,人员较多的应适当增加比例,不足一人的按一人配备。
25.强化党务干部管理。加强党务干部任前考察、任职谈话、培训考核等环节管理,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结构合理、精干高效、充满活力的基层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实施党务干部培训工程,确保每名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任期内至少参加一次轮训。组织部每年定期举办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各党总支也应举办基层党务干部培训班,新任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一般应在任职六个月内参加培训。
26.推进专职党务干部岗位轮换。建立专职党务干部与业务干部岗位轮换机制,加强基层党务工作人员与行政、业务工作人员之间的双向交流。学校党委要关心党务干部成长,把党务岗位作为锻炼培养干部的重要平台,选派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业务骨干到专职党务工作岗位进行锻炼。连续在同一党务岗位上工作满十年的,应该轮换岗位。对优秀的基层党务干部,各党总支要积极向党委组织部和学校党委推荐,提出使用意见和建议。
八、落实党建工作要求,提高基层党建科学化水平。
27.切实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领导。结合党委常委分工,建立党委常委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基层党建工作的情况汇报,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解决基层党的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党委组织部代表党委领导基层党的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基层党建宏观规划、牵头抓总和分类指导,加强与各党总支沟通联系。各党总支在基层党的工作上,要主动接受党委组织部的指导。学校各部门要根据职责要求,支持党委组织部开展基层党建工作。
28.健全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奖惩机制。加大对抓党建的考核权重,把党建工作考严、考准、考实。开展“一书两册三台账四级述评考”,按照学校党委向高校工委述职并接受评议,各党总支向学校党委述职并接受评议,党支部向党总支述职并接受评议,党员向支部述职并接受评议的要求,每年开展一次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党委组织部负责“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考评工作,要加强日常检查督办,并根据党委年终考核工作的统一部署,对各部门各单位党建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分级量化考核。各党总支要抓好对基层党支部书记的考核工作,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干部工作实绩评价和评先评优、职务调整、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党建工作考核实绩突出的总支书记、支部书记优先提拔重用;对考核不合格的,不能担任同职级的行政职务。对不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党政领导班子及所属党组织班子不团结,影响正常工作的;干部管理教育不严,出现违法违纪事件的;严重处事不公,群众合理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引起群众强烈不满和集体上访,影响稳定的;政治敏锐性不强,矛盾隐患排查不力,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或故意迟报、虚报甚至隐瞒不报,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以及其它因工作不到位而导致严重不良后果等情况之一的,视为“不作为”,党委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党总支书记和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调整岗位或降免职处理。其中,对党总支(分党委)成员及所属干部出现违法违纪事件并被立案审查的,列入一票否决范围,取消当年评先资格。
29.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品牌。培育和推介2-3个党建工作品牌,发挥品牌的引领示范效应。积极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按照先进性、典型性和示范性的要求,立足“一院一品”,按照务实抓党建、从严抓党建、开放抓党建、创新抓党建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科学设计载体,真正把“一院一品”活动打造成基层党建工作的特色品牌。通过活动开展,不断激发党员干部爱岗敬业、干事创业的工作激情,为全面推进学校转型发展建设,加快进程,实现大学梦的奋斗目标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30.深化基层党建理论研究。加强党建智库建设,围绕基层党的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典型经验,重点研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基层党建制度改革和实践创新等重大问题,探索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创新“互联网+党建”工作模式,推进基层党建工作与时俱进,努力开创基层党的建设新局面。(审稿:刘波)
中共湖北科技
学院委员会
2016年9月6日

中共湖北科技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9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