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建设

经济与管理学院2024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  时间:2024-12-24 09:09:42  浏览:

为鼓励学生个性发展,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根据《湖北科技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湖科教〔2024〕52号)文件精神及工作通知,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长:吴乐盈

副组长:王娜、刘波

组员:陈婉、陈鹏、陈德刚、许慧卿、王蓓

主要职责: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转专业工作方案的制定、对转出和转入学生进行审核等工作。

二、转专业的基本条件和注意事项

经济与管理学院转专业基本条件遵照《湖北科技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湖科教〔2024〕52号)执行,适用于学校在籍普通本科生。大类培养学生专业分流不纳入本管理办法。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学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转专业:

(一)学生为在籍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一年级学生;完成原修读专业第一学期的全部应修课程且未有不及格记录;

(二)学生入学后,因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证明其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三)休学创业复学的学生,因自身创业情况需要,申请转入与其创业工作密切相关专业的;

(四)在学校就读期间入伍,完成义务兵役且未受到部队处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退役后复学时可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五)其他特殊情形确需转专业的:学校因专业调整或专业停办,导致复学或留级的学生无法进入原专业学习的,征得学生同意后可以转入相近的专业;其他特殊情况,经个人申请学校同意的。

学生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能转专业:

(一)未报到入学、注册取得学籍的学生;

(二)以艺术类、体育类、免费医学生、技能高考、普通专升本、“3+2”联合培养、定向或委托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等特殊形式录取的,或国家有相关规定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三)由低学历层次专业转入高学历层次专业的;由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的;

(四)传统高考省份生源学生跨文理科专业类别转专业(文理科界限以高考招生要求为准),或新高考改革省份生源学生不满足转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

(五)处在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的;

(六)身体条件不符合就读专业要求的(如学生身体条件不符合转入专业高考体检标准及限制条件);

(七)在校期间被认定为有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或者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受到其他纪律处分并在处分期内的;

(八)经学院研究认定不适宜转专业的。

三、转入、转出学生人数限额及遴选办法

1.转入学生人数限额及遴选办法

每个专业转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当年招生计划的15%,可转入人数限额见表1。以第一学期《大学英语读写Ⅰ》、《大学英语听说Ⅰ》和《形势与政策》3门公共课程期末成绩结合高考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不另行组织考试。

成绩计算方法:高考分/高考总分×100×0.5+(大学英语读写Ⅰ成绩×学分+大学英语听说Ⅰ成绩×学分+形势与政策成绩×学分)/总学分×0.5

2.转出学生人数限额及遴选办法

为了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学院宏观调控转专业计划,每个专业转出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当年招生计划的15%,可转出人数限额见表1。超出该限额,以第一学期考试课(以培养方案中考核方式为准,见表2)总评成绩结合高考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表1 经济与管理学院2024级普通本科各专业可转入、转出人数限额

专业名称

各专业可转入人数限额

专业可转出人数限额

经济学

19

19

工商管理类

22

22

表2 经济与管理学院2024级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本科各专业考试课程一览表

专业名称

考试课门数

考试课程名称

经济学

5

大学英语读写课Ⅰ

大学英语听说课Ⅰ

高等数学C(上)

政治经济学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工商管理类

4

大学英语读写课Ⅰ

大学英语听说课Ⅰ

高等数学C(上)

管理学

、转专业工作流程及重要时间节点

时间

工作内容

2024年12月27日前

学生向各班班主任提交报名申请:

(1)《湖北科技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纸质版(需手写)。

(2)《经济与管理学院2024年申请转专业学生情况明细表》电子版。

2024年12月28日前

(1)各班班主任对学生基本情况进行初审。

(2)学工办主任王蓓老师审核班主任汇总的学生申请,签字确认后,向教学办许慧卿提交复审后的相关材料。

2024年12月30日前

院部上报转专业申请学生材料

2025年1月6日前

招就处完成申请学生情况审核

2025年1月10日前

院部将可转出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

2025年1月15日前

院部向教务处上报拟转入学生名单

2025年1月25日前

教务处将拟转专业学生名单报转专业领导小组后进行公示

其他说明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请注意查看学校教务处及转入、转出学院的网站上相关通知。

2.获得拟转专业资格后,如发现有不符合转专业基本条件的情况(如有课程不及格,个人资料信息虚假等),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3.如对转专业相关问题有疑问者,可于工作日上班时间,咨询经济与管理学院王娜老师,地点:理工楼一栋305办公室。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时间内向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书记吴乐盈老师反映,地点:理工楼一栋303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