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暑期安全防范工作的公告

发布者:  时间:2021-07-09 11:34:00  浏览:

通知:

按上级要求,1、请各位教师做好暑期安全防范工作,实验室安全由实验管理员等相关人员负责,各专业办公室由各专业负责人负责,会议室由综合办负责,咸宁研究院由咸宁研究院办公室主任负责,其他办公室由办公室使用人员负责。
2、各专业办公室主任、咸宁研究院办公室主任要通知各办公室使用相关人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3、各办公室要严格做到人走关门,并关闭电源。
4、学工相关人员和班主任按学校相关要求做好假期学生安全防范工作(包括留校学生)。
5、暑假期间,按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责任到人,做好疫情防控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