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研究院(幕阜山地区乡村振兴与区域经济发展研究中心)

关于申报高校新型智库咸宁研究院2019年度开放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9-03-28 15:09:00  浏览: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推进计划》精神,推动高校新型智库咸宁研究院建设,进一步促进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服务地方工作,现公布咸宁研究院2019年度开放课题通知,并公开招标,欢迎有志于服务咸宁地方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校内外专家、学者及社会各界人士积极申报,现将项目申报工作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咸宁,面向湖北,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咸宁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进行对策性研究。

二、项目类型及要求

1.项目招标按年度实行专项研究,本次研究专项为“咸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研究”,按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二十字总体要求,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重在研究国家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咸宁实施策略。申报者参考《高校新型智库咸宁研究院2019年度开放课题指南》所列条目,可从不同视角选择不同具体内容进行拟题,也可以以“乡村振兴”为主体研究内容,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和学术积累,自行设计具体题目。

2.本项目为对策性研究项目,要求理论上具有一定的学术性,实践上具有可操作性,学科或专业特色突出。

3.本次招标课题数量为10个左右,每个项目支持经费5000元。

三、申报条件

1.申请者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项目组人员结构合理,有相应的学术梯队,人数一般不得少于3名,申请人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应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2.申报者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不符合要求的须由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3.鼓励吸收研究生、本科生参加,提倡吸收从事实际工作的人员参加。

四、项目管理

1.坚持“公开竞争、公开招标、择优支持”的项目申报原则,经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公示。

2.注重具有科学理论支撑和实践调研支持的对策性研究,瞄准学科前沿和实践需求,增强创新意识,力争产出填补学科空白或具有学术前瞻性、科学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实际问题的精品之作。本次招标支持围绕咸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理论及实际问题研究。

3.资助的所有项目研究成果,作者第一署名单位应为“湖北科技学院咸宁研究院”,第二署名单位可署作者所在单位,并且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4.资助项目的研究成果,其著作权由资助方和作者共同所有,咸宁研究院拥有优先出版权和刊发权。项目研究所取得研究报告、咨询报告和因研究报告直接衍生的著作、论文类成果须在封面或显著位置注明由咸宁研究院资助。未按上述要求标注者,将不被视为咸宁研究院成果。

5.提交申报书的项目申报者个人和团队,当视为同意以上著作权的相关规定要求。

五、结题要求和资助方式

1.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和基于研究报告的咨询报告,并填写结题报告书。研究报告要求2万字以上,咨询报告要求5000字以内。

2.成果水平和形式必须符合《关于申报高校新型智库咸宁研究院2019年度研究课题的通知》相关要求,并经学术委员会评定,确定合格后,方可结题,否则不予结题。

4.项目结题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

六、申报时间及要求

1、受理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19年4月25日。申报负责人须于截止日期前将审查合格的纸质申请书和活页一式5份(其中1份原件,4份复印件,原则上要求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及电子文档报送咸宁研究院,须确保电子申报数据和纸质申报数据的一致性,逾期不予受理。

2、项目申报人提交的《咸宁研究院课题立项申报表》,必须按表格内容要求逐项填写完整。提交的《咸宁研究院课题论证活页》,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相关背景材料。同时提交相应材料的电子版。

七、联系方式

材料报送地址:湖北科技学院理工楼1栋三楼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学办公室。

邮政编码:437100

办公电话:0715-8267020

联 系 人:范双双(13997528569)

电子邮箱:467694543@qq.com

附1:《咸宁研究院2019年课题指南》

附2:《咸宁研究院课题立项申报表》

附3:《咸宁研究院课题论证活页》

附4:《湖北科技学院科技项目研究人员科研诚信承诺书

附5:《湖北科技学院科技项目依托单位承诺书

附6:《结项表》